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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桂(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市西湾清洁长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3-C3-10012-XGZB)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西湾清洁长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3-C3-10012-XGZ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西湾清洁长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防城港市西湾海域公共区域的岸线(约45公里)和西湾海域范围内的海洋垃圾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布设海洋垃圾清理辅助性监控设施,对约定清洁清理范围内因生产、生活产生和江河、海洋潮流带来的滞留在西湾海面上滩涂上的各种海洋垃圾和固体废弃物、西湾养殖清理整顿后所滞留在海面上滩涂上的各种废弃设施及物件(包括但不限于蚝排、蚝柱、泡沫等),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无法找到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各种围网、木桩、临时围网设施、废弃船体和残骸等固体垃圾和废弃物进行清理,实现西湾重点海域清洁长效管理。
(一)海洋垃圾清洁和清理
1.清洁和清理对象和范围
(1)清洁和清理对象为:滞留在西湾海域范围以及西湾沿岸最高与最低潮位潮间带范围的因当地生产、生活产生和江河、海洋潮流带来的各种海洋垃圾和固体废弃物,西湾养殖清理整顿后所滞留在海面上滩涂上各种废弃设施及物件(包括但不限于蚝排、蚝柱、泡沫等),影响市容景观的无法找到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各种围网、木桩、临时围网设施、废弃船体和残骸,以及采购人认为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物体。
(2)岸线清洁范围为:西湾海域岸线(约45公里,详见附图1)。凡在此区域内最高潮位至最低潮位间的区域为清洁范围,特殊地段为最高潮位向海一侧50米(在区域范围内有海堤或红树林的,靠海一侧海堤斜面和红树林有林区均属清洁范围)。如需要增加或调整岸线清洁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费用另行协商。
(3)海域清理范围为:西湾海域内(详见附图2),凡在此区域内均为清理范围。如需要增加或调整清理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费用另行协商。
2.清洁和清理工作要求
(1)凡在约定清洁和清理范围内的岸线区域,协议期限内必须全天候(含双休日)保持清洁。
(2)凡在约定清理范围内的海域区域,协议期限内发现的范围内存在的各种海洋垃圾和围网、木桩、临时围网设施以及其他废弃设施和物件,必须在三天之内完成清理。
(3)每天需安排人员开展清洁范围巡查,其中针鱼岭大桥至港宸酒店沿岸(约15公里)等容易滞留海洋垃圾的重点区域每天全线巡查不少于3次,早上、中午、傍晚各一次;其他清洁和清理岸段每天全线巡查不少于2次,早上、傍晚各一次;此外,需使用无人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西湾全域巡查,以上巡查照片需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4)每月全体清洁队员都参与清洁活动的天数不少于20天。
(5)在收到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要求、其他市级部门反映或群众举报的在约定清理范围存在影响市容景观的固体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时,成交人需立即派人进行清理。
(6)因重大活动或其他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开展突击清理的,成交人应服从安排,立即进行清理,突击清理的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7)全年突击清理次数不超过12次的,不另计费用;超过12次的,超出的部分每次按实际支出支付清洁服务费。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台风、暴雨、风暴潮等影响成交人开展清洁作业的天气,相关气象信息以防城港市气象局公布信息为准)等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成交人需立即向采购人报告,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即时开展清洁和清理工作。
(9)清洁和清理所收集的垃圾及废弃物由成交人负责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妥善处理(体积较大的固体垃圾及废弃物由成交人按照市政垃圾中转站处理要求提前做好切割等达标预处理)。
(二)布设海洋垃圾清理辅助性监控设施
1.根据现场实地情况,在西湾海域公共区域清洁范围内重点岸段布设和安装不少于2台球型海洋垃圾监视监控摄像头及其配套设施,用于开展西湾海域范围海洋垃圾监视监控。
2.监控系统须整合到市海洋局现有平台,成交人提供的视频监控平台须具备AI算法智能识别功能,当识别到海洋垃圾场景后,产生告警信息推送到相关工作人员手机终端,工作人员查看确认后可进行处置,形成“发现-告警-处理”流程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海洋垃圾清洁和清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海洋垃圾清理辅助性监控设施的维护和保修期限均为自采购人验收合格次日起,顺延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评标室第一开评标室(1)】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防城港)。
2. 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监督部门
名 称:防城港市财政局
电 话:0770-6102319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磋商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本项目不接受未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磋商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海洋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西湾沙木万海堤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兴桂(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永福路395商会大厦161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50787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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