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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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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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8楼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3029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北路140号国投科技(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成员)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施工);200000.00元(设计)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综合得分:94.46分 |
项目负责人:魏业成(施工);张驰(设计)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施工);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 证书编号:皖234212102810(施工);(2021)934001396(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设计) 设计负责人业绩:1、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项目2、潘集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 企业奖项:淮南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翊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福路东侧光彩大市场B区8幢1005号(牵头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成员) 投标报价:10942554.04元(施工);200000.00元(设计)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综合得分:91.33分 |
项目负责人:陈静宵(施工);谢文刚(设计)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施工);环境卫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 证书编号:皖234182152896(施工);163330479(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 设计负责人业绩:1、安陆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前期服务2、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EPC工程 企业奖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存量垃圾渗沥液应急处理项目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水系统工程设计三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久丰组(牵头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成员) 投标报价:11276320.00元(施工);172000.00元(设计)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综合得分:78.92分 |
项目负责人:张克荣(施工);卢娟(设计)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施工);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设计) 证书编号:皖234131449873(施工);0173362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设计)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瑞蒂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计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3.1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