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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劳动人事争仲裁院员工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广州市劳动人事争仲裁院员工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F-2023-D-E07799
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市劳动人事争仲裁院员工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配餐服务项目
广州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小区D栋1楼东侧。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00,000.00

注:
      1.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需求书”。
      2.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早餐单价限价为8元/人/餐,午餐单价限价为23元/人/餐,如报价人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置的最高单价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3.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3.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电子采购文件通过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陈敏婷(邮箱:chenmt@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婷、池锦俊、吴松浩、郑改改、巫可纯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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