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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0835-230Z2330277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玖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路23号汉京国际7E 1,2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
服务类(深圳市玖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2023年诉讼材料数字化加工 完成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全外包配套服务,2023-2024年度新增案件约15000件(约150万页)的扫描及扫描配套服务的工作,最终形成可线上顺畅使用的电子卷宗及可顺利归档的纸质卷宗,以提升甲方案件材料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流转效率。 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随案生成整个流程。以归档扫描数量为准。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人员到位,开始整理扫描工作,期限为1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3.《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4.《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7.《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8.《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9.《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10.《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规范》;11.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735,000.00
1-1 档案管理服务 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 完成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约 20 万页的文书档案数字化工作。有效提升文书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文书电子档案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实现档案查阅、检索的自动化,为提升档案保管的安全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整个流程,以最终数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人员到位,开始整理扫描工作,期限为1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3.《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4.《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7.《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8.《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9.《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10.《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规范》;11.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76,000.00
1-1 档案管理服务 会计凭案数字化加工 完成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计凭证档案约 90万页数字化扫描工作。 会计凭案数字化加工包含整个流程,以最终数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人员到位,开始整理扫描工作,期限为1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3.《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4.《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7.《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8.《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9.《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10.《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规范》;11.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7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军(采购人代表)、黄敏聪、伍清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按中标金额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 1.73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深圳市玖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33 39.33 9.39 92.05 1 1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39.33 9.53 90.86 2 2
广东全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26.00 10.00 66.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市玖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玖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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