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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5301000976001499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社会投资人出资30%、银行贷款70%,招标
人为丽江古宁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于丽江市南侧华坪至丽江高速关坡附
近,顺接鹤庆至关坡高速(在建),止于宁蒗南侧开元桥,与宁永高速(在建,改造宁永高
速开元桥互通)相接,主线全长95.497公里;丽江北环支线起于丽江市北侧新团村附近,在
主线新团枢纽与主线衔接,止于丽江市西侧大丽高速丽江西收费站以南900米处,设置拉市
枢纽互通与大丽高速相接,丽江北环支线全长24.384公里。主线在三元、丽江东新团、新
团(枢纽)、文化、大东、金棉、宁利、开元桥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丽江北环支线设置丽
江北白沙、黄山丫口、拉市(枢纽)互通式立交3处。同步建设连接线3条,共长9.737
公里,其中新团互通连接线2.127公里,金棉互通连接线5.61公里,白沙互通连接线2公
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证书附表标注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水、废水、废气、
环境空气、噪声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
座C3栋14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
明文件)彩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彩印件、在“信用中国”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
单位公章的彩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3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0】392号)批准
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
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1】13号)批复,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丽江市交通运输
局以《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SJ-1标段主线K0+000~K24+000、
北环支线NK0+000~NK22+700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丽交审批【2021】4号)《丽江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主线K24+000~K94+910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丽
交审批【2022】4号)批复,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社会投资人出资
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政府、社会投资人出资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丽江古宁高速
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
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于丽江市南侧华坪至丽江高速关坡附近,顺接鹤庆
至关坡高速(在建),止于宁蒗南侧开元桥,与宁永高速(在建,改造宁永高速开元桥互通)
相接,主线全长95.497公里;丽江北环支线起于丽江市北侧新团村附近,在主线新团枢纽与
主线衔接,止于丽江市西侧大丽高速丽江西收费站以南900米处,设置拉市枢纽互通与大丽
高速相接,丽江北环支线全长24.384公里。主线在三元、丽江东新团、新团(枢纽)、文化、
大东、金棉、宁利、开元桥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丽江北环支线设置丽江北白沙、黄山丫口、
拉市(枢纽)互通式立交3处。同步建设连接线3条,共长9.737公里,其中新团互通连接
线2.127公里,金棉互通连接线5.61公里,白沙互通连接线2公里。
主线及丽江北环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丽江东新团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金棉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丽江北白沙互通(丽江北环支线)连接线采用一
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分离式路基单幅路基宽度12.5米。其他技术指
标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422833.01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69876.6557万元,土
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59283.3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611.4203 万元,预备费
105738.5693万元(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基本预备费7964.16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
息202323.0613万元。
2.3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相关批复或
备案资料,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核查通过为止。环境监测服务周期暂定84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0个月,通车试营运期24个月,如项目分段建设、分段运营通车的,
服务周期同步顺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在收到招标人的工作任务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
赴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45日内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
最终成果资料须满足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案、审计要求。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如政策规定要求对加油站进行专项监测
的,需进行加油站专项监测并出具监测专篇报告)②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的编制(包括加油站试运营期结束时需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等)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编制,如加油站需提前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的,需完成相应预评价、专项验收评价(具体以政
策要求为准)。
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2.5招标内容
2.5.1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1)分析研究项目主体设计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工程沿线施工现状、工程沿线大气、
声环境敏感点、地表水体、野生动植物种类、珍稀动植物分布进行现场调查,按各施工合同
段逐一核实公路沿线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目标现状。
(2)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编制《环境
监测报告》,按现行政策要求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
(3)按照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的要求编制监测计划内容和
工作范围。
(4)收集本工程已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实施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技术
资料。
(5)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编制《施工
期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加油站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按现行
政策要求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
(6)按照监测实施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施工期环境监测实施方
案》《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加油站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以满足本工
程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要求,并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7)按照批准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完成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向招标人提
交各阶段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报告。
(8)按照批准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完成服务区加油站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向招标人提交加油站各阶段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报告,如政策规定要求对加油站进行
专项监测的,需进行加油站专项检测并出具监测专篇报告。
(9)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保检查、环保执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期环
境监测数据报告,包括环评提出的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对现场相关环境要素采样、实验
室分析,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给招标人,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顺利
开展提供基础资料和验收的必备条件。
(10)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内容编
制及评审《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培训工作。
(11)按照经批准的《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保监测实施方案》完成培训教材的编制和
印刷工作,负责对招标人及其他参建单位组织环保专题会议或培训至少一期,如有需要应按
招标人意见增加培训期数,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2)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期环境监测及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3)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全面及时地掌握合同期内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
措施提供依据。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收集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政策,
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
(14)协助招标人迎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负责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释。
(15)如政策允许、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需求分段进行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施
工期和试运营期环境监测服务的,具体以招标人下发任务通知书为准,分段进行。
2.5.2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施工期、试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技术咨询服

(1)出具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施工期、试运营期、服务区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最终取得相关备案意见。
(2)如政策允许、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需求分段进行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施
工期和试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的,具体以招标人下发任务通知书为
准,分段进行。
2.5.3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1)完成项目实地踏勘、环境保护过程资料的收集;
(2)开展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通过专
家审查;做好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工作,出具整改意见,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整改工作;
(3)办理项目验收文件备案前公示等各项手续;
(4)招标人作为项目主体,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全权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议;
(5)组织进行项目验收报告评审及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6)完成环境评价竣工检测、验收报告规程规范的其他要求;
(7)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审环保验收评审、公示等工作;
(8)验收通过后公示20个工作日后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
(9)协助招标人迎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负责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释;
(10)配合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查工作;
(11)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完成服务区加油站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并出具满足环境行业主
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报告;
(12)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全权代表招标人进行排污
许可登记并取得相关许可证明。
(13)如政策允许、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需求分段进行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的,具体以招标人下发任务通知书为准,分段进行。
如加油站需提前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的,需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提前开展验收技
术咨询服务,完成相应专项验收评价及相关工作。
2.5.4派出本单位相关专家参与建设过程中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重大问题的
各种咨询、论证工作。提交成果资料后,负责解答招标人提出的报告中的一切技术问题,积
极参与该工程与环境保护情况有关的各种咨询、论证工作。
2.5.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最新国家政策开展工作,相应费用包
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及其附表,证书附表标注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水、废水、废气、环境空气、
噪声等。
3.2业绩要求:
投标入2018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含在建或已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环境监测及1个高速
公路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
14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彩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彩印件、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产
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的彩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入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3现场确认时投标入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固定电话、传真及
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3日09时30分。
6.3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2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
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会议室。并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5若投标人未按照规定准时参加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开标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古宁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寨后下村6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邮政编码:650217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6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古宁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寨后下村6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2585667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258566701@qq.com
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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