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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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宁德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XH-ZC[CS]20230012
项目名称: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需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lk_lyr0hdz5h9@dingtalk.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赛岐镇前进街虹桥北路1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93-876881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XH-ZC[CS]20230012
项目名称: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安市赛岐狮子头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 否 | 项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99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的,需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lk_lyr0hdz5h9@dingtalk.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赛岐镇前进街虹桥北路1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93-876881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