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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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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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3027
项目名称: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详见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从事绩效评价能力的企业法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所、高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
方式:到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重点事前绩效评估17000元/个;一般预评审 12000元/个。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丽景花园小区门面103号
联系方式:华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3027
项目名称: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洪泽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详见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从事绩效评价能力的企业法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所、高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
方式:到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门面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重点事前绩效评估17000元/个;一般预评审 12000元/个。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丽景花园小区门面103号
联系方式:华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