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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DLHT(NN)2023-03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50 万元;私有资金O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O万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广西临海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4047.17m²,地块设定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建筑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其他设计条件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口无要求 团有要求:近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
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
合同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一般指功能、规模、项目类型等相近,
由招标人指定何种因素相近,已完成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为准,在建项目以设计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财务要求:囗无要求 团有要求: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
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囗无要求 团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O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1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广西临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JXDLHT(NN)2023-030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与南珠大道交叉路口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4047.17m²,地块设定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建筑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其他设计条件详见附件。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O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定额期限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O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口无要求 团有要求:近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合
同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一般指功能、规模、项目类型等相近,由
招标人指定何种因素相近,已完成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为准,在建项目以设计合同
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财务要求:囗无要求 团有要求:提供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
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囗无要求 团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入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O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入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囗给予 团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
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金座
写字楼 3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帐 号:2102116009300345252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入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①法定代表入(负责人或自然
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非法定代表入(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携带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以上材料要求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需邮寄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
材料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6月16日9时30分。
6.2 投标地点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
广西能源大厦11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7.评标方式
团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囗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团无
囗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囗装配式技术 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临海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临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98号二楼3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金座写字楼 3501 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xjxzb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局小处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附件 设计要点
一、设计要点
1、用地位置:银滩大道以南、南珠大道以西用地性质:居住、零售商业用地。
2、用地面积:84047.17平方米(以最终土地核准面积为准)
3、容积率:<2.5。
4、建筑密度:<22%。
5、绿地率:≥30%。
6、建筑退让红线:多层南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6米,北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20米,东退道
路红线不得小于13米,西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4米;高层满足北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要求。
7、建筑间距:多层 H:D=1:1,侧向间距大于6米;高层满足北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要求。
8、建筑高度控制:<80米,需突出天际线变化,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
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征得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
下,可允许局部突破80米限高。
9、出入口:允许西、东、南方向设机动车出入口。
10、停车位:按《北海市居住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调整方案》(北自然资发(2021〕203
号)
及《北海市居住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指标及建设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北自然资发<2021)
256号)。居住部分不允许配机械车位。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
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设施。零售商业:1.0机动车位/100m²建筑面积,
1.5 非机动车位/100m
2 建筑面积。
二、特别说明:
1、建筑退红线距离均按建筑正投影外边沿线计算;
2、居住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95%,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
面积占比为≥5%。
3、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北海市政府北政发(2010〕57号、桂政办发(2021)
82号文及北民发<2020>8号文要求配建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老年人
日间照料中心、生活垃圾回收站等),临街处设1座附建式城市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1000户及以
上应设置一处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户数每增加1000户增加10平方米社
区服务用房。按室内人均建筑0.1m²/人或室外0.3m²/人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1500
户以下应按不低于20平方米/百户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且独立设置时不应小于
200平方米,1500 户及以上应配建350-750 平方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0户以下
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党群服务中心,超过1000户按照不少于300 平方米配建党群
服务中心。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并与住宅主体
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5、地块南侧预留30米公共通道,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建设,须满足市政道路建设要求;
6、地块北侧预留20米绿化带。银滩大道交南珠大道西南角预留 5000 m²公共开敞空间;
7、须进行无障碍、安保(物防、技防)、信报箱设施设计;
8、须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具体参照《北海市海绵城市设计指引》,制定节约用水
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9、场地竖向须服从市政道路规划,临道路交叉口用地须服从道路交叉口设计;
10、居住建筑须符合广西自治区绿色建筑日照要求,即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大
寒日三小时要求;
11、临路须编制夜景灯光方案;
12、以上指标仅用于设计及土地评估时参考使用;
13、以上设计要点有效期为一年,解释权为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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