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援助社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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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深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援助社工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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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服务工作决策部署,为龙岗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提供科学指导、积极干预、心理辅导等专业化精细化的就业服务,打造“社工+就业服务”工作亮点,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就业援助社工服务项目”供应商,现诚邀符合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报名,最终以综合评估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周期
项目采购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最后的合同期限截至2025年6月19日。
二、项目预算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配备2名社工,购买标准为16.3万元/人/年,项目预算为32.6万元/2人/年。主要服务内容为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失业人员明确就业方向;激发就业动力,促进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开展职业推介服务,促进岗位与需求匹配;链接资源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开展公共就业援助服务,提供政策支持保障等工作。
三、履约所需工作人员数量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议纪要》的通知,本项目需配备2名社工。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参与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承诺函》中作出说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且具有社工服务经营范围。
五、服务人员资质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持有社会工作证,有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热爱社工和就业服务工作;
(四)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六、不得担任就业援助社工的情况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点为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地,全区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载体,辖区内失业人员、就困人员、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工作和生活区域;
(二)社工需自行负责食宿;
(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最后的合同期限截至2025年6月19日。
八、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止,投标人应于6月1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906室(联系人:王小姐,0755-28945108),资格材料不要密封之外,其他材料密封,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二)资格材料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盖章)、信用信息材料、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其他材料提交内容(密封):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盖章,合同及履约评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服务方案(含人力成本占项目经费的比重等)、拟委派社工简历(含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其他服务外包的优秀案例等。
(三)我局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较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
一、项目周期
项目采购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最后的合同期限截至2025年6月19日。
二、项目预算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配备2名社工,购买标准为16.3万元/人/年,项目预算为32.6万元/2人/年。主要服务内容为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失业人员明确就业方向;激发就业动力,促进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开展职业推介服务,促进岗位与需求匹配;链接资源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开展公共就业援助服务,提供政策支持保障等工作。
三、履约所需工作人员数量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议纪要》的通知,本项目需配备2名社工。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参与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承诺函》中作出说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且具有社工服务经营范围。
五、服务人员资质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持有社会工作证,有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热爱社工和就业服务工作;
(四)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六、不得担任就业援助社工的情况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点为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地,全区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载体,辖区内失业人员、就困人员、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工作和生活区域;
(二)社工需自行负责食宿;
(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最后的合同期限截至2025年6月19日。
八、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止,投标人应于6月1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906室(联系人:王小姐,0755-28945108),资格材料不要密封之外,其他材料密封,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二)资格材料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盖章)、信用信息材料、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其他材料提交内容(密封):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盖章,合同及履约评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服务方案(含人力成本占项目经费的比重等)、拟委派社工简历(含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其他服务外包的优秀案例等。
(三)我局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较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