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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占用大港电厂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占用大港电厂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和西青区。路线全长36.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76.2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技术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为对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占用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穿港路与规划西中环之间夹角地的地役权价格进行评估服务,面积1547.4852㎡。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
2.4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① 独立法人资格;②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房地产评估、土地调查评估业务;③ 已取得相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④ 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市政、公路、铁路类线性工程相关或类似房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0日(5月30日17:00截止),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6158797@qq.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4.2 本公司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通过报名邮件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5.2 投递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邮编300457(当面送达或邮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522432227 邮箱:6158797@qq.com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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