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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霞乡南坑仔村油车路段道路环境提升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霞乡南坑仔村油车路段道路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沙县区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委振兴办〔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沙县区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霞乡南坑仔村油车路段道路环境提升项目(整修村道路路面长约300米,修建边沟)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霞乡南坑仔村油车路段道路环境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暂列金4438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0000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在沙县区注册登记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 15:00:00至2023年06月02日 23:59:00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06月14日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贰仟整(¥2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14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沙县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沙县区麻公岭花园22幢1601室,邮编:36505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fujian.etrading.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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