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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交通运输局振兴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阳原县交通运输局振兴路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480010068
    项目名称:阳原县交通运输局振兴路亮化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2
    采购需求:阳原县交通运输局振兴路亮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29至2023-06-02,
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
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原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阳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国际五金机电城4#61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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