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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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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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XMS2023-12(招标文件编号:XMS2023-1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精瑞诚达商贸有限公司(一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2号嘉和园小区综合楼QQ公寓2栋9层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3.1700000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鼎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88号万达华府小区4区11号楼3单元4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2.0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正英、刘学宪、郭凤兰、杨银峰、冯云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778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街南一巷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91-4513695 、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云霖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精瑞诚达商贸有限公司(一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2号嘉和园小区综合楼QQ公寓2栋9层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3.1700000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鼎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88号万达华府小区4区11号楼3单元4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2.0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精瑞诚达商贸有限公司(一包)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定时间内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及其他等的供应商,项目采购预算参考过往供应量设定,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主要包括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及其他等。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乌鲁木齐鼎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包)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定时间内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及其他等的供应商,项目采购预算参考过往供应量设定,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主要包括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及其他等。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正英、刘学宪、郭凤兰、杨银峰、冯云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778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街南一巷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91-4513695 、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云霖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