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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党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CS]-ND-202303007
项目名称:中共宁德市委党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交付期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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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2100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等以及有关项目其他所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2)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3)中小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5)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注:具体详见附件(供应商资格要求)2、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档〔2016〕55号),供应商须提供由设区市级以上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档案及数字化类)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福建省外的企业应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含档案及数字化加工)并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审批证明材料;(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本公告上述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段内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2)非现场报名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zbtb666@163.com),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邮件审核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3、特别提示
3.1潜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应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2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3.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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