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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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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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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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开询价公告
| 项目名称 | 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 |
| 项目编号 | WX2023129 |
| 询价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询价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
| 询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询价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具有安全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资格。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总价包干。技术服务费用由报价人按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技术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人工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的所有风险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本项目工期要求,技术服务费用不因工期、工作量、造价的变化而改变。相关酬金包含在技术服务费用总价中。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足人民币伍佰元的按人民币伍佰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询价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 |
| 验收约定 | 1.合同履行期限:报价人应在询价人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的30天内编制并修改完成本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法规及政府管理部门要求; 3.技术服务有效期:整个项目实施期; 4.本次询价范围:询价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报价人完成并提交正式的《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报告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后,报价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凭报价人出具的有效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额合同价款。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询价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编制评估方案及评估报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报价单),少传或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截止时间之后,询价人对报价人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4.网上询价报价人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5.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6.业务电话:0519-86621928 周郁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附件1-公开询价内容及要求WX2023129.docx 附件2-报价单.xls 附件3-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项目合同.docx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