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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华坪公路(K13+815-K24+908段)养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华坪公路(K13+815-K24+908段)养护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华坪公路(K13+815-K24+908段)养护维修工程已由七住建发【2023】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2023年华坪公路(K13+815-K24+908段)养护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华坪公路起点位于华林路社区,接华林路,沿线经过高家沟村、侯家湾村、汤家湾村、白家岘村、七道沟村等,终点位于坪岭村,与国道309相交。
2.3
建设标准:本项目为养护维修工程,华坪公路起点位于华林路社区,接华林路,沿线经过高家沟村、侯家湾村、汤家湾村、白家岘村、七道沟村等,终点位于坪岭村,与国道309相交。原路改建于2009年,为四级公路,路线全长24.908km,路基宽度约为6.5m,路面宽度约为6.0m,其中K0+000-K1+285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路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维修依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规范,道路平纵指标沿用原有道路平纵指标,路基宽度约为6.5m,路面宽度约为6.0m,两侧各0.25m混凝土路肩,路拱横坡为2%,土路肩硬化横坡为2%。本项目对华坪路K13+815-K24+908段进行养护维修,共计11.093km,路面铣刨加铺段结构层采用: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粘层油,路面沉陷段结构层采用: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透层油+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4
主要工程量:挖除5cm沥青面层7550㎡、10cm厚旧基层440㎡、20cm厚旧基层540㎡,新做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7694㎡、透层油7664㎡、粘层油30㎡、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124㎡、平均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540㎡;特殊路基处理165m;拆除混凝圬工2.97m³,C25现浇混凝土边沟5.67m³;拆除浆砌片石圬工40.8m³,新做M10浆砌片石仰斜式路肩墙567.6m³;挖除旧路肩35.97m³,C25现浇混凝土路肩35.97m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6 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3 年 08 月 08 日。
2.7
投资总金额:122.0614万元
2.8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04月至今),承担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业绩,且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5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业绩,且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中标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7
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8
投标人在甘肃省2021年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0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6 月 0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投标人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或2022年);以上所有投标资料须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6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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