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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事务中心)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事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0 15:36|发布单位: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2|项目监管地:夷陵区|:
【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事务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642-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5095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事务中心)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140.9791(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事务中心)改造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电子智能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 CA 锁、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和谐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四楼
联系方式:0717-782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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