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医院西院区视频监控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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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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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9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西院区视频监控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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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信财购2020年4号]文相关规定 收费金额:11475.00元 | ||||||||||||
3、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12时38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1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15层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