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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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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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CS]202300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司法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CS]202300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485 |
2 | 2023-2024年度“行政复议办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485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司法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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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