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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465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 商 公 告
项目编号:HC-JLZB-2023-465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2、标包划分:1个标段;
3、采购内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资产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服务需求);
5、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7、预算金额:12万元/年
8、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
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会规定,具备保险的经营资格。
4.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对供应商授权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1年(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主体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采购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语言:中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以下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3338559110@qq.com(邮件标题需标明购买xx项目-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进行确认收到资料。
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公告“第二项”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磋商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3年6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丹宁胡同27号(华春集团办事处)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项目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www.yanbianhospital.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丹宁胡同2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丹宁胡同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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