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前期处理生产线场平及出口项目工程(设计)(第二次采购)比价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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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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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夷财采发〔2019〕4号)的规定,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就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上中药材前期处理生产线项目场平工程(设计)(第二次采购)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上中药材前期处理生产线项目场平工程(设计)(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9.6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姜家湾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清表面积5300m3,场地填方3714m3,场地挖方(土方)28265m3,场地挖方(石方)28265m3,坡顶排水沟536m,坡地排水沟581m,跌水排水沟100m,4-8米高毛石混凝土挡土墙118.7m,三维网植草护坡4570m2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施工图设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三)其他
1.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五、优惠政策
按照夷财采发〔2019〕4号文、2020年12月30日夷陵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补充说明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价,比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响应。
所有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认证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并在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受理);
2.发放地点: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二楼(216办公室)免费获取比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 时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二楼216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按明标编制,应连续编排页码(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
1.评审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五楼(506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技术方案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比价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夷兴大道253号
联系人:陈 勇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9日
一审:陈 勇 二审:谢玲锋 三审:赵 慧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上中药材前期处理生产线项目场平工程(设计)(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9.6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姜家湾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清表面积5300m3,场地填方3714m3,场地挖方(土方)28265m3,场地挖方(石方)28265m3,坡顶排水沟536m,坡地排水沟581m,跌水排水沟100m,4-8米高毛石混凝土挡土墙118.7m,三维网植草护坡4570m2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施工图设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三)其他
1.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五、优惠政策
按照夷财采发〔2019〕4号文、2020年12月30日夷陵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补充说明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价,比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响应。
所有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认证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并在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受理);
2.发放地点: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二楼(216办公室)免费获取比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 时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二楼216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按明标编制,应连续编排页码(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
1.评审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五楼(506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技术方案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比价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夷兴大道253号
联系人:陈 勇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9日
一审:陈 勇 二审:谢玲锋 三审:赵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