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石后锂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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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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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锂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3]-015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石后锂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方式:参加本项目各合同包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3019454@qq.com)。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5号202D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联系方式:胡典阳/0593-2951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锂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3]-015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石后锂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工程勘探服务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1836.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方式:参加本项目各合同包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3019454@qq.com)。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户: |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 号:137010100100336893 |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51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5号202D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
联系方式:胡典阳/0593-2951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