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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民政局关于编制《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拟采取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编制《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德阳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编制《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项目地点:德阳市
(四)项目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五)项目内容:
项目拟聘请研究咨询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提供第三方服务,通过资料收集、召开专家座谈、实地走访等调查研究方法,梳理摸清全市地名文化遗产情况,编制形成《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要包含地名文化遗产标准名称、基本概况、地名文化内涵,保护等级划分等内容。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资金预算:8万元(含税)
(八)完工期限:2023年11月底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课题研究或者图书编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研究咨询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机构活动范围的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提交报名申请之日前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其中1个月记录即可)。
(四)投标人在参加本次公开招标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四、报名投标时限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2日18:00止,逾期未报名并提交手续的,视为放弃此次项目投标。
(二)递交相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8:00止,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标书必须按照A4纸装订成册,一正三副。首页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和法人的印鉴,投标文件需密封加盖骑缝公章,一经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更改。
(三)报名投标地点: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506室(德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四)报名投标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8-2507115,18113196629。
五、开标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标由德阳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拟定于2023年6月13日(因故顺延)在德阳市民政局会议室现场开标评审。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招标要求并成功报名的服务供应商从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附后),得分最高者中标。
(三)招标结果在德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若投标人不足3家或所有投标人综合得分均低于60分,本次公开招标自动流标,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编制《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评分表
 
 
 
德阳市民政局
编制《德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25%
25分
以本次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的,应当按照提供书面说明材料,逐项就投标人提供服务的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服务方案65%
6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从服务需求响应、专业人员配置等进行综合评估打分。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项目团队、专业能力资质(15分):1.团队实力雄厚,专业能力资质优良,得12-15分;2.团队实力较雄厚,专业能力资质较好,得8-11分;3.团队、专业能力条件基本符合要求,得4-7分。
二、项目方案切合度(25分):1.能准确理解项目目标,方案切合项目要求,内容详实,准确满足需求,为优,得20-25分;2.能较为准确理解项目目标,方案较切合项目要求,内容较详实,较为准确满足需求,为良,得15-19分;3.基本理解项目目标,方案基本切合项目要求,具有基本内容,基本满足需求,为中,得10-14分;4.项目方案没有提及相关内容的,为差,得0分。
三、项目方案质量(25分):1.方案有详细的实施计划,编撰程序和方法科学,可操作性强,很好的满足需求,得20-25分;2.方案有较详细的实施计划,编撰程序和方法较为科学,可操作性较强,较好的满足需求,得15-19分;3.方案有基本的实施计划、编撰程序和方法,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得10-14分;4.方案低于第3项要求的,得0分。
3
额外服务承诺的10%
10分
投标人作出项目内容以外的服务承诺或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建议措施等。1.增加或提出一项(类)有效内容得5分,累计不超过10分;2.没有额外服务承诺(0分)。注:需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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