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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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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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5-2023
项目名称: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执行。(4)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8号石化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周勇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39605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5-2023
项目名称: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是 | 1台 | 60 | 117 | 116 | 2.3 |
1-2 | 气相色谱仪 | 否 | 1台 | 9 | ||||
1-3 | 总有机碳测试仪 | 是 | 1台 | 26 | ||||
1-4 | 酸度计 | 否 | 1台 | 0.3 | ||||
1-5 | 固定污染源排气筒低浓度颗粒物取样管 | 否 | 1根 | 1.5 | ||||
1-6 |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 | 否 | 3台 | 6.2 | ||||
1-7 | 中流量氟化物采样头 | 否 | 3个 | 1.5 | ||||
1-8 | 废气综合采样仪 | 否 | 1套 | 12.5 | ||||
合计 | 12台/套 | 117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执行。(4)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8号石化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周勇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39605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