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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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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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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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2230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230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招标核字[2023]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内容为漳北干渠渠道防渗4.373km,渠道拆除重建1.73km,渠道加盖板0.24km,渠道护坡0.15km,隧洞防渗1.58km;退水闸拆除重建2座,分水闸增设32座,渡槽拆除重建1座,新建巡渠路5.63km,修复生产桥32座;新建量水设施等。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主要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漳北干渠渠道防渗4.373km,渠道拆除重建1.73km,渠道加盖板0.24km,渠道护坡0.15km,隧洞防渗1.58km;退水闸拆除重建2座,分水闸增设32座,渡槽拆除重建1座,新建巡渠路5.63km,修复生产桥32座等。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主要为信息化建设。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3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上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则无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5-26 09:00至2023-06-0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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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资金来源由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变更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和县配套资金; 招标人由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处变更为: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为: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