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3-JW12-W1001)

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3-JW12-W1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12-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业务信息系统软件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
和技术要求

3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浙江
省内

2
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清单工作模块)

31

3
报警融合接入网关

29

4
控制台壳体

31

5
指纹采集摇杆键盘

31

6
触摸显示器

31

7
电脑主机

31

8
可视对讲摄像模块

29

9
智能综合控制主机

18

10
统一显控调度软件

31

11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29

12

分布式全高清编码节点(HDMI接口)

67

13

分布式全高清编码节点(VGA接口)

45

14

分布式全高清解码节点

77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中包含货物款、运输、保险、装卸、维修费、维修配件费、检测费、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或未注明报价的内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20-2022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第二次)+2023-JW12-W100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zwszb@163.com(联系人:王剑强1358830465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的,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节假日提交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3.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信息节点设备融合建设项目(第二次)+2023-JW12-W1001+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采购机构确认无误后,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报名邮箱)发出采购文件,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如未及时接听,后续将回电)。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第一次已报名的,第二次报名不收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在收到审核通知后及时将采购文件费用通过投标人的对公账户将标书款递交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
账户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银行账号:1202003209900014176汇款时请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即填写“2023-JW12-W1001标书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20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8时45分。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前完成注册入库: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n.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8时45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强、高琳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移动电话:13588304654(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女士、郭女士
办公电话:0571-86765316移动电话:15869169554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1).doc
2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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