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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水污染专项资金及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大屯街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大屯街道苏北堤河小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湿地构建工程,包括生态湿地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总面积 13080 平方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苏北堤河及其支流两侧的河滨缓冲带构建总长度 12247 米,构建总面积为122470平方米;缓冲带功能强化工程,包括构建生态拦截沟 17.94 公里,构建生态净化塘约2.93公顷;内源治理工程,包括生态清淤河道长度 6.39 公里,生态湿地构建清淤面积6.76万立方米,合计清理和处置淤泥共6.57万立方米。项目内容包括:生态湿地构建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缓冲带功能强化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3444.9万元 ;             
2.1.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7月20日,竣工日期:   2024年1月17日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12月-2023年5月)。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生态治理或者生态修复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大屯街道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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