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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禁毒、反诈宣传品采购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禁毒、反诈宣传品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或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741018865@qq.com)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一律不予接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ZC)-2023-20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禁毒、反诈宣传品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禁毒、反诈宣传品采购项目(第二批),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服务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应证明材料)。(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需保证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或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741018865@qq.com)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方式: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发送或到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东侧香山秀府10#楼1-2层10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东侧香山秀府10#楼1-2层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与利民街交汇处附近东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东侧香山秀府10#楼1-2层1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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