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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4日16时30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302000041        项目名称: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54.562418万元        最高限价:454.56241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东湖路等区管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铣刨、局部更换水稳层、重铺沥青、路缘石调整及更换、喷画道路标线等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3.6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4.685907 
B唐訾路、傲徕峰路等区管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铣刨、局部更换水稳层、重铺沥青、路缘石调整及更换、喷画道路标线等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3.6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9.876511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3.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4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2023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4日16时30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备案投标人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异议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23666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林溪联系方式:0538-219916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泰安市明堂路文化产业园(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联系方式:6262989(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众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县(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38-219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众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8-219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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