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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永济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编号 GSYJY2023-025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5 16: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6-08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6-07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6-08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001 GSYJY2023-025 货物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公告内容
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JY2023-025
2.项目名称:灵台县龙门中学学生公寓楼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灵台县龙门中学拟采购电采暖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5.资金来源:灵台县2021年度义务教育改薄和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及学校自筹。
6.质量标准:合格。
二、采购需求:
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货物供应、初验,安装、终验及交付使用。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售后服务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5日16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竞价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3.网上报价时限: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请于2023年6月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纸质版资料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2份)加盖公章后送至甘肃永济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龙门中学
地   址:灵台县龙门乡街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永济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华明路澳厦四季广场5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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