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管网清淤检测项目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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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宁德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管网清淤检测项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恒实【FD-2023】招字第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管网清淤检测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中“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现更改为“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5.1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招标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部分更改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2%(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工程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工程,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原招标文件中“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8 分”现更改为“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9分”。
5、付款方式以“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内容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19日上午09:30。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恒实【FD-2023】招字第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管网清淤检测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中“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现更改为“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5.1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招标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部分更改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2%(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工程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工程,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原招标文件中“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8 分”现更改为“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9分”。
5、付款方式以“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内容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19日上午09:30。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