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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直饮净水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EDACCGP-2023-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直饮净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EDACCGP-2023-0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直饮净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以外),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评审将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许婷,15022120292,234115504@qq.com),按要求将相应资料电子版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缴纳文件费用后获取采购文件。(2)相应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缴纳凭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被授委托人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将上述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PDF和邮件标题的名字均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3)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招标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行号:310110000056,账号:77050154740004206。(4)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B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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