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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Y-CG-23127
项目名称: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73,037.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73,037.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73,037.9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路灯
太阳能路灯及安装调试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373,037.92
6,373,037.9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点亮乡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06月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06月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80252985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或将资料递交至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投标单位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7.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皋县财政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2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佳源锦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7772910975
                                   陕西佳源锦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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