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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康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磁水表供应商入围(二次)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昌吉市康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磁水表供应商入围(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银杏广场南侧1号办公楼3楼(12区7丘2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CXZB-2023-003-2
项目名称:昌吉市康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磁水表供应商入围(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DN4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DN50

7780
 
3
DN80

13865
 
4
DN100

14345
 
5
DN150

15260
 
6
DN200

16800
 
7
DN250

18600
 
8
DN300

2052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 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银杏广场南侧1号办公楼3楼(12区7丘2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银杏广场南侧1号办公楼3楼(12区7丘2栋)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银杏广场南侧1号办公楼3楼(12区7丘2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以下文件,现场获取 :
1)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1)-6)项资料;
3)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打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以上所有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3 年 06月 14 日-2023 年06 月 24 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账户名:新疆世纪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税号:91650104670240222R
开户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南巡支行
账  号:0000020020110035859027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世纪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缴纳凭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5、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康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4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银杏广场南侧1号办公楼3楼(12区7丘2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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