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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TZB2023G-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91.4723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 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 327788.54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9 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23G-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 局以《长南发改<2021>2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村集体积累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建设规模: 327788.54m2
2.4 建设地点:东起丙六十三路,西至芳草街,南起乙三路,北至丙四十七路。
2.5 计划工期: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 791.4723 万元。其中暂列金 80 万元。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根据吉建管<2022>27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应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 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 印件有效期为准。
3.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 2020 年-2022 年(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 年 1 月 1 日成立至今 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 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时,地 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9 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 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 统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 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 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惠民佳苑 12 号门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 19 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惠民佳苑 12 号门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陶然公馆)19 栋 1908 室 联 系 人: 李俊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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