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市委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市委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市委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027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市委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华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文化路104号综合楼负2楼 1,2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省华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市委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 / (一)服务内容 1、肉类、家禽、米、油、鸡蛋、蔬菜、水果、干杂及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 2、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的日用百货。 3、上述食品原材料及日用品配送服务。 (二)质量要求 1、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中标人原材料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能溯证溯源(提供承诺)。 2、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3200-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提供承诺)。配送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 3、质量标准 (1)肉类、家禽:配送时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2)水产、蛋类:配送时必须保证食材新鲜,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抽查。 (3)米、油: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均为独立包装,食用油均为非转基因一级以上。米卫生指标和检验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调味品: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及合格信息等标识。 (5)蔬菜、水果:省内大型果蔬生产基地或大型果蔬市场提供,确保农残物不超标,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抽查。 4、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5、因食用采购人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后确定为中标人提供货品出现问题,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三)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1天,将要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告知中标人,以便中标人备货。 2、中标人按约定时间和地点送货到位,并承担运输费用。 3、肉类、家禽、鸡蛋、蔬菜、水果等每天送一次,每天所需食材应在当天上午08:30以前送到。干杂、调味品及日用百货应采购人要求配送。应急配送要求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4、中标人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负责配送,且该配送员不得经常变更,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5、中标人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 6、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严禁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7、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书面承诺)。 8、中标人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四)食材验收 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供货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中标人将货物送达后,由采购人代表、中标方代表和厨师长共同对食品质量、数量、价格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 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中标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五)计价结算 货款结算时,原材料单价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报价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依据(需提供承诺函),如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报价未包含的产品,价格以内江市大型市场或超市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优惠率作为结算依据。原材料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项原材料最终结算价=当月原材料市场单价*实际采购数量*(1—优惠率)。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在中标人提供的正式票据条件成就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货款。 1.00(项) 1,275,000.00 1,2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定飞、李建明、李忠林、彭红建、尹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75736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56号
邮编:6411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度市委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委托管理(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华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pdf
评审报告.zip
风险评估报告.zip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