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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岭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CTTC-23SGFW108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 100MW,与中车长岭二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中车长岭三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共用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风力发电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能力。
3.3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 土工程师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相关人员应具有与本工程勘察设计相对应的技术专业。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至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2 年之间的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满足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 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 资质;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 位及成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 料的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 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7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7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2023〕91 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 司,根据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 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车长岭一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 100MW,与中车长岭二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中车长岭三号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共用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大兴镇境内。
计划工期:计划 2023 年 9 月开工建设,2024 年 12 月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风电场及升压站的岩土勘察、初步 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图设计等全部勘 察设计工作内容和相关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实施期间的服务配合工作及其他后续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不含送出线路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内容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500 天,其中:
(1)微观选址周期:合同签订后即刻开展工作,15 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周期:微观选址方案确定后开始初步设计工作,25 天内完成(含详勘);(3)施工图设计周期:进度应满足设备订货计划和现场施工进度的需要;
(4)竣工图设计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风力发电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能力。
3.3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 土工程师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相关人员应具有与本工程勘察设计相对应的技术专业。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至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2 年之间的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满足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
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 资质;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 位及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 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 递交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7 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 160 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招标人: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中华路 160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431-88505015、8850511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431902716310802
E-mail:575596818@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路南新居街西长岭县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综合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dong@crrcci.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60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755968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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