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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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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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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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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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招标编号:SDZY-QH-2023-004)
一、内容:
原公告内容: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 要求;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的有效证件;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齐河县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 28998 号乐梦中心 4 号楼 307 室
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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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dzygl1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