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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75、F23GJ076、F23GJ077)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75、F23GJ076、F23GJ07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TDFK-202305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图河镇土地复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灌云
县图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约24.1885公顷,约362.8275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75、F23GJ076、F23GJ07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75、F23GJ076、F23GJ07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执行苏水基〔2016〕17号文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提供
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以及相关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并完善有关手续
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
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
(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省水利厅网,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
3.8其他要求:
(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2)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2
月至2023年5月不少于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工程参照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
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3.11本次招标共分划五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灌云县图河镇九段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26、
F23GJ027)、二标段灌云县图河镇七道沟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28、F23GJ074)、三标段灌云县
图河镇义民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66、F23GJ073)、四标段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土地复垦项目
(F23GJ075、F23GJ076、F23GJ077)、五标段灌云县图河镇杜圩村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J078、
F23GJ079),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本次招标开、评标按一标段至
五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的同一个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只能
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已在本次先
开标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多个标段同一时间开标的话,按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
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同一个投标人的不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可以分别中不
同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08 08:30到2023-06-13 17:30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
凤凰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
文件。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证明;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⑦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
类)、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不少于连续缴费6个
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9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29 14:30
开标地点: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灌云县图河镇和平村;
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用地总面积约6.8408公顷,约102.612亩,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坑
塘底土填埋、田面平整、注水排盐、表土填覆、土地翻耕、田埂修筑)、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排水
沟)、其他工程(科学施肥)等。
7.3最高投标限价:546.675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
标;
7.4工期要求:计划于2023年7月1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并于2023年11月6日竣
工,工期120天。
7.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
7.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灌云县图河镇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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