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J2023-177
项目名称: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三无”小区垃圾清运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 农业城市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无”小区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95号
联系方式:万西玲、付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13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