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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3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1000909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8.4万元        最高限价:248.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机动大队、城西大队、景区大队、城东大队、安全学校保安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28.400000 
B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岱岳区大队及高新区大队保安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省公安厅签发的《保安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4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征集(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征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0538-6221070(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538-699706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东首(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0538-8284668(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县(区)望岳东路55号        联系方式:6997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        联系人电话:699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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