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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68
项目名称: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一、采购内容:
1.乙方派遣无人机为甲方提供  法库县境内河流无人机飞行巡查 服务;
2.作业地点:辽宁省法库县县域内;              
3.飞行巡检作业内容:对法库县内五条重点河流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排污口、垃圾粪污堆存、养殖场(户)排污、工业企业排污、放牧、畜禽尸体、河流漂浮物等问题。作业完成后提供视频数据。巡检使用的无人机搭载可见光以及红外光吊舱,观测河道所有物体发射或反射的不可见热辐射,无论光照条件如何,夜晚也能无阻碍检测,巡查排污口,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快速溯源。
4.重点巡查支流:
(1)、拉马河重点干支流:十间房河、赵贝堡河、山嘴子河、山岭河、阿山沟河。
(2)、小河子河重点干支流:草根泡河、康堡子河、三台子河。
(3)、秀水河重点干支流:尖山子河、拉马章河、新开河(上游)、七家子河。
(4)、王河重点干支流:二台子河、蛇山沟河、泡子沿河。
(5)、地排干河重点干支流。
5.技术参数:
利用北斗定位、开放GIS、数据分析,实现河道生态环境巡检、隐患标记、影像管理等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可远程WEB实时查看无人机的飞行状态,包括飞行路线轨迹,飞行速度、高度及其他状态信息,可实现对飞行巡检工作的远程监控功能。
(1)、远程实时巡检
可通过web远程实时查看巡检飞机工作路线、飞机速度、高度、姿态等状态信息。
(2)、河道概况
在地图上查看整个管理辖区内,对重点关注区域、分界点、污染点、违法点进行标注,查看分布图,可以根据关键字查询定位。支持对标记对象进行属性编辑,将无人机巡查的信息,比如巡查时间、问题表述等,与标绘对象关联起来,直观显示。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3)、巡检记录
记录每一次巡查的时间、位置、飞行轨迹及影像信息,拍摄的影像数据添加时间、位置、轨迹,并根据位置信息叠加在地图上,显示出无人机飞行的轨迹,内业检查照片工作更高效,便于快速确认问题所在位置。
(4)、采用多旋翼无人机及垂直起降固定翼相结合巡视方案
多旋翼无人机平台:
最大工作续航时间
挂载云台相机:38 分钟以上
工作精度(P-GPS): 水平:10cm 垂直:30cm以内
工作频率5.725 千兆赫 至 5.850 千兆赫
对地雷达
测距距离:300 米
测距精度:±0.5 米
前向雷达
测距距离:30 米
测距精度:±0.5 米
对地双目视觉
测距距离:4 米
测距精度:±2.5 厘米
使用频点
BDS B1/B2;GPS L1/L2;GLONASS L1/L2;
Galileo E1/E5b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平台
最大工作续航时间
挂载云台相机:90 分钟
悬停精度(P-GPS): 水平:10cm 垂直:10cm,
RTK 位置精度 : 水平:1cm+1ppm 垂直:1.5cm+1ppm
返航降落精度:0.2m
最大航程:86km
最大巡航高度:1000m
仿地雷达:
测距距离:300M
测距精度:±0.5M
续航时间:90min
安全巡航速度:16---18m/s
水平飞行速度:20m/s 以上
工作环境温度:-10~40 摄氏度
云台相机:
影像传感器
1 英寸 CMOS - RGB 传感器
像元大小:2.4 微米
镜头
焦距:10.2 毫米
等效焦距:27.5 毫米
ISO范围
100 ~ 3200
快门速度
机械快门速度:1/30 ~ 1/2000 秒
电子快门速度:1/30 ~ 1/4000 秒
拍照照片尺寸
5472 x 3648
多光谱传感器
1/4 英寸
像元大小:3 微米
曝光方式:全局曝光
光谱波段
绿G:550 纳米 ± 15 纳米
红R:660 纳米 ± 15 纳米
红边REG:735 纳米 ± 10 纳米
近红外NIR:790 纳米 ± 15 纳米
工作温度
0 ~ 40 摄氏度
二.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法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辽宁省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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