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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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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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NHR-HWCS-202305006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科信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台子区东风街5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27479.00元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2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亿科远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街凌云2-30-13
成交金额:人民币103976.00元
包组编号:03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3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宏祥业化工产品经销处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小区1号楼一层11号商网
成交金额:人民币9393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1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组编号:02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组编号:03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
01包:姜丽红、王昆、范洪鹏(采购人代表)
02包:姜丽红、王昆、何容信(采购人代表)
03包:姜丽红、王昆、刘长海(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3年06月09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1包: 范主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包: 何主任 18904272400
03包: 刘主任 1301995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2日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科信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台子区东风街5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27479.00元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2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亿科远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街凌云2-30-13
成交金额:人民币103976.00元
包组编号:03
包组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03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宏祥业化工产品经销处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小区1号楼一层11号商网
成交金额:人民币9393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1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组编号:02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组编号:03
化学药品、玻璃器皿、实验用气体采购。
履约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
01包:姜丽红、王昆、范洪鹏(采购人代表)
02包:姜丽红、王昆、何容信(采购人代表)
03包:姜丽红、王昆、刘长海(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3年06月09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1包: 范主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包: 何主任 18904272400
03包: 刘主任 1301995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