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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2-04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2-048;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产业定位研究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1、分析实验区临空经济与产业发展现状、总结发展过程的优劣势。
2、对1-2个国际类似条件的成熟临空经济区进行研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
提出临空经济发展主要要素,为实验区对标国际提供战略借鉴。
3、分析实验区产业特性、借鉴国际成熟临空经济区发展经验,对产业发展提出建议。
4、提出实验区临空枢纽经济发展的策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安全、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全部研究成果(不包括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及成果提交后等待业主或政府审核及审批时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财务及纳税社保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2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提供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1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城市产业发展研究或城市规划类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在投标单位,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资格证书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公示的单位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
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tkjjjc@syqtk.com
2022年10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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