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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 果公示
(招标编号:SSHCCAC2023H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人:上海在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270.1039 万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公开招标评 审,产生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编号:SSHCCAC2023H001
2、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5、评标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00
6、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
7、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17 日
8、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在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中威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9、评审小组成员:卢保奇、夏刚、杜妍辰、俞志伟、王德华
投标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淮海,监 督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杨浦区控江路 1665 号/徐汇区桂林路 928 号
联 系 人:左锋/孟飞达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hangxin@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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