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分公司输煤铁路专用线周边道路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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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分公司输煤铁路专用线周边道路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3-06-19
发布日期:2023-06-19
合同名称 |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分公司输煤铁路专用线周边道路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发包人 |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济南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20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合同规模 | 空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天桥区新黄路3166号北郊热电厂内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6-09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06.09 |
违约责任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责令承包人改正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元外,发包人还有权终止合同 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未经甲方许可的,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律师费)。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可直接向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531-85067273),也可向发包项目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 门举报(举报电话: 85871601)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