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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新疆 城市 乌鲁木齐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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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87号台北大厦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WXM-2023-DASZH
项目名称: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文书档案组件归档操作说明》及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操作说明的要求,对指挥部档案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制作服务,具体包含:
1.对全部档案按最新档案整理标准进行重新组卷整理、编写页码,著录新目录。
2.300dpi高清彩色jpg扫描(黑白图像同样采用彩色24位扫描以保证档案细节清楚不丢失 )。
3.图像优化处理,对扫描后的图像数据进行纠斜(倾斜度≤1°)、消除黑边、调整扫描图像以符合正常阅读习惯。
6.按最新档案目录对扫描后的档案图像数据进行OCR识别生成双层pdf格式的档案数据。
7.数据质检,质检环节穿插整个数字化服务周期。
8.重新装订档案及装新档案盒。
9.数据挂接,把数字化后的图像数据挂接到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系统,挂接时生成OFD格式文件。
10.档案移交,数字化后的纸质档案负责移交交投集团数字档案馆。
11.向小乌指挥部移交2份档案级蓝光光盘储存的成果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其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司法判决文书为准,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③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87号台北大厦14楼
方式:持报名材料(见附件)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87号台北大厦1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87号台北大厦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派驻纪检组投诉。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5日10:30至11: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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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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