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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公园一期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山公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山公园一期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景山公园一期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9960平方米,项目的建设集健身康体,休闲娱乐,交流聚会为一体的山地公园,包括服务设施、绿化、园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963734.85元(含暂列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景山公园一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项目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5395361.37(含暂列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⑤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 12:00:00至开标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6月 27 日 12:00:00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1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 28 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龙祥北路招商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亨立大厦1#楼15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oushengzz2680061@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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