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屋顶20年租赁权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屋顶20年租赁权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房产证。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具体以按现场实物为准。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00 %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6%(以预估每年用电84600千瓦时*成交用电优惠率*1元/千瓦时为挂牌年租金基数,溢价部分为预估每年用电84600千瓦时*(成交用电优惠率-挂牌用电优惠率)*1元/千瓦时。挂牌用电优惠率6%)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根据每年实际使用电量和成交用电优惠率结算。 出租用途 光伏设备搭建及维护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万元。2、租金支付方式:根据每年实际使用电量和成交用电优惠率结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0、本租赁权项目服务费收费金额以预估每年用电84600千瓦时*成交用电优惠率*1元/千瓦时为挂牌年租金基数,溢价部分为预估每年用电84600千瓦时*(成交用电优惠率-挂牌用电优惠率)*1元/千瓦时。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11、太阳能光伏发电满足绿建二星评定要求,光伏节能量不低于84600kwh,光伏板总安装面积约为不小于188平方米。对既有综合楼屋面进行改造满足光伏板等组件的安装要求,不破坏既有的屋面结构。12、建成的光伏发电设施由承租方负责运营维护。13、承租方需负责屋面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建设,承担投资建设和运维期间的所有费用。14、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绿建二星评定工作。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组成部分。
    租期 20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出租).docx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嘉兴市有轨电车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06837366
    联系地址 嘉兴市广益路819号大视野教育谷1909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0573-82821961
    传真 邮箱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8楼816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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