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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第一中学南太武学校南太武学校食堂提升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南太武学校食堂提升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3)ZZ037CS
项目名称:南太武学校食堂提升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891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44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南太武学校食堂提升建设工程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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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402.00
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响应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磋商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漳州市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现场获取;(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邮箱:xinheng0596@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海区第一中学南太武学校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卓岐村1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小陈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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